平舆县位于河南省东南部,辖18个乡(镇),277个行政村(居委会),总面积为1282平方公里,135万亩耕地,9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5万人。平舆历史悠久,夏、商为挚地,挚人因这里地势平坦发明了太平车曰“舆”(《说文解字》曰:舆,车舆也),始有平舆之美名。据考证,我国沈、叶、周三大姓氏发源于此。秦时置县,汉、晋因之,之后历代时置时废。1951年4月复置平舆县至今。
资源丰富
平舆县属淮北平原,地势平坦,土地肥沃,气候温暖,雨量充沛。属我国黄淮海农业经济开发区,是国家确定的商品粮、商品油料生产基地县、秸秆养牛示范县、温棚蔬菜生产大县和全国东西部合作示范区先进县。农作物种类繁多,尤以盛产小麦、玉米、芝麻、豆类、花生、蔬菜、瓜果驰名。小麦年产4亿多公斤,品质优良。优质白芝麻年产3.5万吨,色泽纯正,含油量高,种植面积、产量、出口量均居全国白芝麻生产基地之首。素以“中原百谷首,平舆芝麻王”之美称而享誉国内外。
平舆县是江淮流域著名的皮革产地。以本地槐山羊加工的皮张,是皮革中的精品。平舆县庙湾镇出产的“庙皮”就是历史上最受客商欢迎的汉口路皮革之一。东和店镇皮毛交易市场为豫、皖、鲁最大的皮毛专业市场,有“中原皮都”之称。目前,全县畜牧养殖业已形成规模,各类养殖专业村65个,专业户6014个,各类养殖企业183家。大牲畜年存栏30万头,生猪存栏32万头,槐山羊存栏58万只,年产皮张80多万张,羽毛1万吨。
平舆县地处淮河水系。有大小河道3400余条,全长4140公里,水资源总量10.85亿立方米。现有宜养水面4万亩,发展淡水养殖前景广阔。矿泉水储量客观,1994年8月,经国家地质矿产部鉴定,县城25平方公里以内的深层地下水为“锶和偏硅酸复合型优质饮用天然矿泉水”,含水层厚度达30-100米,是河南省迄今发现的水质最优的天然矿泉水,开发潜力巨大。
基础设施完备
平舆县东*京九铁路,西连京广铁路、107国道和京珠高速公路,驻马店至平舆地方铁路与京广铁路相接,106国道、驻新、驻皁、平正、平射公路横跨全境,县乡、乡乡公路全部硬化,四通八达,交通便捷。全县城乡开办有国际国内电话、电信、传真等业务。境内有110千伏变电站1座,35千伏变电站5座,总容量6.92万千伏安,年供电能力0.8亿千瓦时,可保证全县工农业生产用电。
全县有科研机构8个,科研团体4个,各类专业技术人才8000多人;建有中等专业学校3所,中小学校298所;较大型影院16座,城乡开通了闭路电视。同时,建有大型商场11座,各类商业农贸市场12个,广播电视、宾馆、舞厅、体育场等娱乐服务设施齐全。
经济门类较全,发展前景良好
全县有工业企业140家,其中县办工业32家。拥有红河谷、华豫、天地防水三大工业集团,形成了粮油加工、建筑建材、机械、皮革、造纸、刺绣、化工、酿造等支柱产业。河南省(平舆)永乐仙酒厂,省中型企业,年产优质曲酒7000吨,所产“永乐仙特曲”、“灵芝仙”保健酒和红河谷国宴酒为省优产品,曾荣获92年珠海国际保健食品博览会金奖。县油厂,省中型企业,年产“世达牌”食用油9500吨。县造纸厂,年产文化用纸1.7万吨、中高档卫生纸1500吨。县工艺品总公司,产品有手绣、机绣两大类100多个品种,年交货200万套(打),出口创汇6000万元。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外向型经济迅速发展,出口产品逐年增加,乡镇企业年出口创汇额达亿元以上,进入河南省乡镇企业出口创汇前5名。高杨店乡机械厂生产的德、美、英式白铁剪、呆板手有9个品种、24个规格,出口免检,远销亚、欧、美等32个国家和地区。在全县有影响的建筑防水材料生产基地、复合肥生产基地、自行车生产基地初步形成。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迅速。
投资环境宽松,东西合作卓有成效
平舆县确定的“开放兴县”战略,敞开了县域大门。县城有东、西两个东西合作工业示范区,各乡镇相继辟出了工贸小区。在郑州、北京、上海、东莞、西安等29个城市设立了对外办事处。为鼓励、吸引国内外客商来平舆县投资,县委、县政府以平发[1999]21号文制定了各项外来投资优惠政策。外商、“三胞”和省外、县外客商来平舆投资,一律简化程序,实行“一站式”审批、封闭式管理。招商引资、东西合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目前,全县引进外来投资项目265个,累计利用县外资金4.8亿元,引进人才700多人,结成友好县市(区)13个,投资领域涉及工业、农业、房地产、城市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市场建设、旅游、文化娱乐等行业。
平舆县投资环境优越,资源丰富。为了扩大对外合作,平舆县对外推荐了一批工业、农业、基础设施、商贸流通、市场建设、房地产开发、科教文卫等项目,其中有些项目已是国家、省、市批准的重点工程,还有些是利用现有企业的基础设施,引进资金、技术和生产设备进行嫁接改造或产权转让、承包、租赁的项目。我们热诚希望国内外企业、金融投资机构和社会各界人士了解平舆,来平舆旅游观光考察,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广泛的经济、技术合作和科学、文化交流,共同开发这片热土,一起创造美好的明天。平舆的企业和各界朋友愿与您真诚合作,携手并进,共同发展。
中共平舆县委 平舆县人民政府 关于鼓励外来投资的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鼓励外来投资者在我县投资兴业,提商我县招商引资竞争力,加速推进我县工业化进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为投资者营造低成本的投资环境 (一)用地优惠 1、出让用地:对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按用地成本价(对农民各项补偿+市以上报批费用)出让,土地出让金按规定交纳,县财政全额奖励企业;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由企业负担对农民各项补偿,引资主体是局委的由县财政负担报批费用,是乡镇的由乡级财政负担;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税收高、提供就业岗位多的企业可依更优惠的地价或零地价出让。 2、出租用地:对租用集体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租金每亩每年不高于800元;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租金每亩每年不高于500元;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税收高、提供就业岗位多的企业可免收土地租金。 以上优惠政策适用土地面积:对于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的工业企业,用地控制在20亩以内,固定资产投资每增加100万元,增加1亩用地。 (二)财政扶持 对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外来投资工业企业,上交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前三年县(乡)财政等额用于企业发展;对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外来投资工业企业,上交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前五年县(乡)财政等额用于支持企业发展;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外来投资工业企业,上交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前十年县(乡)财政等额用于支持企业发展。对当地经济拉动大、提供就业岗位多的工业企业将实行更加优惠的财政扶持政策。新办企业所需员工由政府帮助企业招收并出资培训。 (三)行政规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及用水用电优惠 对投资兴办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实行“只收税不收行政规费”的政策,即只按国家税法规定收税,不收取本级政府的行政规费,并对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优惠。 供电部门负责免费将电路架设到项目区边沿;供水部门将主管网铺设到项目区边沿,允许企业打自备井,并免收水资源费。 第二条 对外来投资企业纳税大户及引资者奖励 (一)纳税大户奖励 在平舆投资兴办的工业企业,凡独立核算的单个企业年实际净入库税金较历史纳税最高年份增额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以上的,分别奖励企业价值10万元、15万元、20万元、25万元轿车一辆,奖励车型可由受奖企业自定,购车资金由县财政负担。 (二)引资奖励 凡引进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对引荐的有功人员分别奖励人民币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属个人行为的,其资金奖励给个人;属单位集体行为的,其资金一半奖励给单位,一半奖励给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奖励奖金由县财政负担。在项目开工时,奖金兑现30%;项目竣工时,兑现70%。 第三条 为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 (一)提供“一站式”审批服务 按照“简化手续,方便投资,依法审核,优质服务”的原则,对投资项目实行一站式审批,推行“零接触”办理制度,即投资者不与任何审批职能部门接触,由企业引进单位协同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一切证照,为外来客商提供“保姆式”服务。 (二)提供“一条龙”跟踪服务 县政府成立平舆县企业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有关企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企业服务管理工作。企业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企业服务管理日常工作。各项目引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零接触”办理制度,协调处理投资项目的政策咨询、初步选址、项目谈判等前期工作;对投资项目从筹建到建成投产后企业的生产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工作;及时做好投资者投诉受理协调工作,全力为投资者创造良好生产环境。 (三)实行封闭式管理 对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企业进行重点保护,悬挂标牌,实行封闭式管理。 1、对封闭式管理企业实施检查,必须报经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县企业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并派员随同前往。不经批准,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到企业进行检查。强行检查的,企业有权拒绝。 2、对各种上缴的行政事业收费以及经营服务性收费,由县企业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执收部门,按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核定收费项目和最低标准后,以县企业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出具收费明白卡并通知企业。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按核定收费标准将规费直接交到县企业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然后再划拨给有关执收部门。 每月的1日至25日为企业宁静工作日,检查和收费时间统一安排在每月的25日以后。对于发生在企业的“四乱”行为,按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对损害经济环境行为纪律处分暂行规定》(驻纪发[2004]9号文件)追究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当事人党政纪责任。 (四)提供优良的法治环境 政法部门积极为企业保驾护航,着力协调解决因征地、用工、污染等诱发的企地纠纷,对破坏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为害一方的地痞、无赖、村霸、流氓恶势力,从快、从严、从重打击,对欺行霸市、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盗窃哄抢、强装强卸、强买强卖以及威胁、伤害企业经营者或客商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 (五)提供工作、生活便利条件 1、县政府对投资者颁发“绿卡”,不经县长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持有“绿卡”的外来客商进行检查和处罚。县政府为重点企业的运输车辆颁发“重点企业车辆通行证”,对持证车辆在县境内免查,对违章车辆只纠章不罚款。 2、为支持企业发展,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选派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到规模较大的企业挂职锻炼,搞好协调服务。 3、投资者及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需要将户口迁入本县的,公安部门给予快速办理,其子女就近入托、入学,免收借读费。 4、金融部门积极做好重点企业的考察工作,有重点的扶持一批有经济实力、经营管理较好、市前景广阔的企业,使之尽快发展成为我县骨干企业。 第四条 本规定由县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负责解释 第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原施行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